重慶一中學向學生收取“守護費” 被舉報後全額清退

重慶市江津區一中學向學生收取600元的“寄宿生管理和守護費”,後被家長舉報。

近日,重慶市江津區群眾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江津第五中學違規向高中學生收取費用,增加了學生家庭經濟負擔。重慶市政府督查辦會同市教委、江津區政府核查發現,群眾反映問題屬實。

經調查,2022年秋季開學時,江津第五中學高中學生或家長已按規定通過江津區財政局公眾繳費平臺繳納了學費、課本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在此基礎上,該校高二年級各班班主任根據學校安排,又向每位學生或家長收取現金1100元,其中,600元為擅自增設名目收取的“寄宿生管理和守護費”,500元為通過要求學生簽訂學習資料《認購申請書》方式變相強制收取的“教輔資料費和作業本費”,用於從新華書店為學生代購教輔資料和作業本,729名學生共繳納了80.19萬元。

調查認為,江津第五中學上述行為違反了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教財〔2020〕5號)中“學校不得擅自設立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不得強制或者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等有關規定。經督促,江津第五中學已全額清退了違規收取的80.19萬元費用;江津區教委對江津第五中學違規收費問題在全區教育系統進行通報批評;江津區委教育工委對江津第五中學黨委書記、校長和分管副校長進行誡勉談話。

重慶市政府表示,將以督查發現的問題為戒,開展專項整治,嚴格自查自糾,對巧立名目、搭車收費等教育亂收費問題,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整改一起、問責一起、絕不姑息。